答问实录|《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及排放监督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来源: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6-09-11      阅读量:2

  9月10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文,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俞皓,河西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杨荣出席,围绕新修订的《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及排放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介绍新《管理办法》的政策制定背景、主要内容、核心制度等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央广网记者:与《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相比,本次修订的内容有何变化?
 
  邓小文:《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及排放监督管理办法》更加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与《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相比,增加了二十七条管理要求,并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进一步拓展了管理范围。《管理办法》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要求,将管理范围拓展到生产销售、编码登记、进场使用、排放监测、维修治理、停用淘汰等各环节,做到全过程监管。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编码登记制度。《管理办法》规定了机械信息申报、材料审核、编码登记的具体内容,补充了机械转入、信息变更、机械转出、编码注销等相关要求,并增加了排放检验机构信息联网规定,做到底数清晰、分类监管、动态更新。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使用管理。《管理办法》聚焦日常出现问题较多的使用环节,强化进出场(厂)记录等管理要求,明确大气污染排放、高排放机械禁用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油品和脱硝剂使用等监管重点,鼓励实施清洁化替代,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
 
  四是进一步健全了责任体系。《管理办法》对机械所有(使用)人或单位、排放检验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对相关部门应落实的管理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构建生态环境部门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相关市场主体落实的责任体系。
 
  《管理办法》还进一步细化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排放阶段确认、环保标识制作、进出场登记流程等要求,并规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权属证明的格式。谢谢!
 
  中国环境报记者:作为新《管理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如何申报?针对不同情形还包括哪些具体管理要求?
 
  俞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向属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编码登记,机械不得私自拆除、屏蔽、损坏车载监控终端和污染排放控制装置。新购置或转入的机械应当在30日内,申报完成编码登记,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步骤:首先,登录线上平台,注册机械所有人账号,填报机械所有人信息和机械基本信息;然后,委托有资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检验,由检验机构上传机械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机械整机照片、机身铭牌照片、发动机铭牌照片;最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配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发放机械信息采集卡和二维码标识。机械所有人须将环保登记号码喷涂在机身,二维码标识张贴在挡风玻璃或机身明显处,机械信息采集卡随机携带。若审核未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通知机械所有人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当出现机械所有人信息变更以及机械转出本市、长期停用、淘汰报废等情况时,机械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申请办理信息变更登记、转出登记、停用登记、注销登记等。对于改装动力装置或排放控制系统、长期停用后重新启用的机械,机械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申请办理信息变更登记、启用登记,通过第三方机构排放检验合格的机械,方可通过信息变更审核。谢谢!
 
  天津电视台记者:完成编码登记后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使用方面还有哪些管理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有哪些监管职责?
 
  俞皓: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编码登记后,针对在非固定场所内短期使用和在固定场所内长期使用这两种情形,《管理办法》分别明确了差异化的管理要求。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等非固定场所内短期使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确立后,向工程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机械使用管理账号,建立进出场台账,机械进场时,需核实登记编码、环保标牌、排放合格证明等信息,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定期保养,对排放不达标的要立即停机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机械出场时,需及时记录离场信息,杜绝长期挂账、场地不实等问题。在工业企业、产业园区、港口堆场、物流园区等固定场所内长期使用的,相关企业需建立机械进出场(厂)管理台账,完成机械信息备案,机械出场时,需及时记录离场信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留存机械作业及减排记录。
 
  同时,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方面,《管理办法》还进一步强化了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务等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各领域建筑施工项目使用具有环保编码、符合相关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排放控制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测。此外,市生态环境局每年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区生态环境部门还会对机械使用的柴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等开展抽样检测。谢谢!
 
  津云记者:对于具体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和日常监管的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何高效落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李文:依据《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及排放监督管理办法》,区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编码登记受理审核、复查核验、日常监督检查、业务咨询处置等相关工作。针对辖区内机械权属复杂、租赁占比高、跨区域流动频繁、市场主体对新规要求不够熟悉等管理难点,我们坚持登记服务便民化、监管执法精细化、部门协同一体化,兼顾监管刚性与服务柔性,坚持帮扶在前、执法托底,稳步推进《管理办法》落地实施。
 
  一是优化登记审核服务,建好“一机一码”动态台账。我们推行“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窗口帮办兜底”服务模式,常态化摸排辖区工地、厂区在用机械,做到底数清、台账全。通过线上复核结合现场抽查,对信息不实、长期闲置、擅自拆除终端的机械依规标记失效或注销,整改达标后可申请恢复,同步督促报废机械及时注销,严格落实新规要求,构建全流程登记管理闭环。
 
  二是深耕前置帮扶,精准普及政策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推动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辅导转变。我们主动深入施工工地、租赁企业、工业厂区开展上门宣讲,明确机械变更登记、进出场记录留存等法定责任,引导市场主体熟知新规要求。同时,积极引导老旧高排放机械有序退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机械更新替代,从源头削减污染排放。
 
  三是坚持惩教并举,落实精细闭环监管。日常检查重点核验机械编码、环保标识、进出场台账、排放状况,实行分类差异化处置。对无主观过错的错漏登记行为,优先提醒、督促补报;对排放超标机械,责令撤场维修、复检合格方可复工;对拒不登记、私拆终端、超标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严格执行禁用区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四是畅通服务渠道,凝聚共治工作合力。公开业务咨询渠道,高效处置标识补办、排放阶段异议等疑难诉求,通过技术鉴别化解信息争议,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前端。同时,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深化数据共享、联合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厘清属地与行业监管职责,构建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管理办法》,持续贯通登记、核查、帮扶、执法全流程,常态化开展数据复核,加大政策宣传,运用数字化监管,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扎实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谢谢!
 
  天津工人报记者: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重点使用单位,天津港集团如何落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杨荣: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使用企业,天津港集团始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围绕台账建档、尾气管控、现场监管、源头减排、新能源替代等方面推进港区机械污染治理。一是规范编码登记台账管理,2018年,集团率先落实“一机一码一标识”管理模式,动态跟进机械新增、更换、报废等情况,及时完成平台信息变更,确保台账与现场设备一致。二是强化尾气排放合格管控,常态化配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柴油机械尾气检测,对超标设备第一时间停用整改,复检达标后方可复工使用。同时,严格外协机械准入管理,明确进场硬性标准,严禁无编码、无环保标识的机械进入港区作业。三是深化源头减排治理,严格执行高排放机械禁用区规定,累计停用、淘汰高排放机械超过300台。大力推进设备更新替代,集团在用港口新能源作业机械占比已将近70%,有效削减港区大气污染物排放。
 
  下一步,集团将紧扣《管理办法》,细化管控举措、提升管理水平,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化台账精细化管理。在现有编码登记基础上,全面完善覆盖自有、租赁、外协进场机械的 "一机一档" 信息库,补齐机械型号、出厂信息、发动机参数等基础信息,规范新购置机械登记、标识张贴全流程,动态更新使用记录、租赁合同、检测报告等资料,实现全程可溯、账实相符,合规可控。二是强化重点设备监管。聚焦高使用率、高排放风险机械,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尾气检测,留存检测报告,对超标机械立即停机维修或清退出场,确保不合格设备 "早发现、早停用、早整改"。三是加快新能源替代步伐。建立老旧柴油机械淘汰清单,新增机械优先采购新能源,持续提升在用机械新能源占比。同步配套完善新能源基础设施,保障设备运维需求,对暂未完成替代的柴油机械,强化日常养护,确保排放稳定达标;四是完善制度加强宣贯。将新版《管理办法》纳入集团环保管理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完善奖惩机制。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宣传,组织对所属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全面解读编码登记、排放检测、禁用区域管控等管理要求,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规在港区落地落细、见行见效。谢谢!
 
  来源:机动车处
 
  原标题:答问实录|《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及排放监督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