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6月1日起施行

来源: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6-02-09      阅读量:9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发布。批准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